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、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》,決定聘任高昀佳等5名人員為新余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。名單如下:
高昀佳、龔惠娟、胡炬、唐春光、羅文萍。
以上人員的聘任期為三年,自2024年12月1日起計算。
新余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
2024年11月21日